邢台开放大学收费项目公示表 |
|||||
收费主体:邢台开放大学 |
|||||
收费范围:邢台市 |
|||||
征收方式:①我校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学生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缴费;②缴费人直接向市财政局缴费,经市财政局指定后,我校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 |
|||||
序号 |
收 费 项 目 |
收费标准 |
计费单位 |
收费对象 |
收费依据 |
1 |
开放教育收费:报名注册费 |
120元 |
每生 |
报名学生 |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综〔2014〕21号;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2008】42号 |
2 |
开放教育收费:专科文经类 |
55元 |
每生 每学分 |
在籍学生 |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综〔2014〕21号;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2008】42号 |
3 |
开放教育收费:专科理工类 |
60元 |
每生 每学分 |
在籍学生 |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综〔2014〕21号;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2008】42号 |
4 |
开放教育收费:专升本文经类 |
80元 |
每生 每学分 |
在籍学生 |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综〔2014〕21号;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2008】42号 |
5 |
开放教育收费:专升本理工类 |
85元 |
每生 每学分 |
在籍学生 |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综〔2014〕21号;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2008】42号 |
6 |
开放教育补考费 |
30元 |
每生 每科 |
在籍学生 |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综〔2014〕21号;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2008】42号 |
7 |
开放教育学位收费 |
外语75元,综合课程75元 |
每科 |
在籍学生 |
省物价局、财政厅冀价行费【2007】32号;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2008】42号 |
8 |
退学学生退学费、住宿费 |
按文执行 |
按文 执行 |
在籍学生 |
冀教财【2003】17号;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2008】42号 |
9 |
开放大学成人业余班文科 |
900元 |
每生 每学年 |
在籍学生 |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委员会冀价行费字【1999】12号;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2008】42号 |
10 |
开放大学成人业余班理科 |
1100元 |
每生 每学年 |
在籍学生 |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委员会冀价行费字【1999】12号;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2008】42号 |
11 |
开放大学成人单招补考费 |
20元 |
每生 每科 |
在籍学生 |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冀价行费【2007】32号 |
12 |
市级开放大学收取所属教学班(工作站)管理费 |
按每生每年学费的15% |
每生 每年学费 |
县级开放大学 |
河北省财政局、财政厅冀价行费字【1997】122号 |
13 |
住宿费 |
500元 |
每生 每年 |
在籍学生 |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2000】18号 |
14 |
普通中专学费 |
2300元 |
每生 每年 |
在籍学生 |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委员会冀价行费字【1999】12号 |
15 |
函授理科学费 |
900元 |
每生 每年 |
在籍学生 |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委员会冀价行费字【1999】12号 |
16 |
职业中专(开放大学脱产班) |
1400元 |
每生 每年 |
在籍学生 |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委员会冀价行费字【1999】12号 |
17 |
开放大学中专业余班 |
700元 |
每生 每年 |
在籍学生 |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委员会冀价行费字【1999】12号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2008】42号 |
18 |
成人脱产班学费 |
3000元 |
每生 每年 |
在籍学生 |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字【2000】18号;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2008】42号 |
19 |
开放大学成人脱产班文科 |
2200元 |
每生 每年 |
在籍学生 |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教委冀价行费字【1999】12号 |
20 |
普通师范专科学费 |
按文执行 |
每生 每学分 |
在籍学生 |
冀价行费字【2001】第24号;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2008】42号 |
21 |
普通师范专科报名注费 |
60元 |
每生 |
报名学生 |
冀价行费字【2001】第24号;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2008】42号 |
22 |
中国农业大学现代远程教育:高起专 |
50元 |
每生 每学分 |
在籍学生 |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2008】42号 |
23 |
中国农业大学现代远程教育:高起本 |
50元 |
每生 每学分 |
在籍学生 |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2008】42号 |
24 |
中国农业大学现代远程教育:专升本 |
60元 |
每生 每学分 |
在籍学生 |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2008】42号 |
25 |
中南大学网络教育专升本 |
70元 |
每生 每学分 |
在籍学生 |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2008】42号 |
26 |
中南大学网络教育高起专 |
50元 |
每生 每学分 |
在籍学生 |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2008】42号 |
27 |
中国人民大学网络教育 |
70元 |
每生 每学分 |
在籍学生 |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2008】42号 |
减免规定:1.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开放大学关于继续开展农村“两委”干部学历教育的通知(冀组明字【2023】14号),专科学费:2980元/人减免学费1200元),免收教材费用。 |
|||||
2.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总工会关于做好2022年度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学历提升教育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2】55号),开放教育学员最低减免标准为专科200元,本科300元。 |
|||||
备注:(1)退学生学费、住宿费详细规定:①属于自愿退学或死亡的学生,按注册当年在校的时间确定退还学费和住宿费的数额。按学年计算,从学校规定的报到或注册之日到学生提出正式申请之日,学生在校时间在一个月内的,退还所缴当年学费和住宿费的百分之九十;在校时间在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不足两个月的,退还所缴当年学费和住宿费的百分之七十;在校时间在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至一个学期的,退还所缴当年学费和住宿费的百分之五十;超过一学期的,不予退费。②对于报到前预缴当学年或当期学费、住宿费的学生,在学校开学前提出退学的,学校应退还全部学费和住宿费;开学后提出退学的,按第五条规定办理(即①)。③在校时间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计算,每学年按照10个月计算。 |
|||||
(2)普通师范专科学费详细标准:计算机科学教学类92元/学分;其他各类88元/学分(总学分88学分),艺术、体育类可根据总学分的不同在其他类学分标准(88元/学分)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75%。 |
|||||
监督举报电话:2163309(单位办公室)2229101(市财政局) |
|||||
责任人:张文卿 |
责任领导:梁桂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