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开放大学收费项目公示表
收费主体:邢台开放大学
收费范围:邢台市
征收方式:①我校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学生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缴费;②缴费人直接向市财政局缴费,经市财政局指定后,我校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
序号
收
费 项 目
收费标准
计费单位
收费对象
收费依据
1
开放教育收费:报名注册费
120元
每生
报名学生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综〔2014〕21号;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2008】42号
2
开放教育收费:专科文经类
55元
每生 每学分
在籍学生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综〔2014〕21号;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2008】42号
3
开放教育收费:专科理工类
60元
每生 每学分
在籍学生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综〔2014〕21号;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2008】42号
4
开放教育收费:专升本文经类
80元
每生 每学分
在籍学生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综〔2014〕21号;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2008】42号
5
开放教育收费:专升本理工类
85元
每生 每学分
在籍学生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综〔2014〕21号;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2008】42号
6
开放教育补考费
30元
每生 每科
在籍学生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综〔2014〕21号;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2008】42号
7
开放教育学位收费
外语75元,综合课程75元
每科
在籍学生
省物价局、财政厅冀价行费【2007】32号;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2008】42号
8
退学学生退学费、住宿费
按文执行
按文 执行
在籍学生
冀教财【2003】17号;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2008】42号
9
开放大学成人业余班文科
900元
每生 每学年
在籍学生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委员会冀价行费字【1999】12号;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2008】42号
10
开放大学成人业余班理科
1100元
每生 每学年
在籍学生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委员会冀价行费字【1999】12号;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2008】42号
11
开放大学成人单招补考费
20元
每生 每科
在籍学生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冀价行费【2007】32号
12
市级开放大学收取所属教学班(工作站)管理费
按每生每年学费的15%
每生 每年学费
县级开放大学
河北省财政局、财政厅冀价行费字【1997】122号
13
住宿费
500元
每生 每年
在籍学生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2000】18号
14
普通中专学费
2300元
每生 每年
在籍学生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委员会冀价行费字【1999】12号
15
函授理科学费
900元
每生 每年
在籍学生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委员会冀价行费字【1999】12号
16
职业中专(开放大学脱产班)
1400元
每生 每年
在籍学生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委员会冀价行费字【1999】12号
17
开放大学中专业余班
700元
每生 每年
在籍学生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委员会冀价行费字【1999】12号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2008】42号
18
成人脱产班学费
3000元
每生 每年
在籍学生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字【2000】18号;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2008】42号
19
开放大学成人脱产班文科
2200元
每生 每年
在籍学生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教委冀价行费字【1999】12号
20
普通师范专科学费
按文执行
每生 每学分
在籍学生
冀价行费字【2001】第24号;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2008】42号
21
普通师范专科报名注费
60元
每生
报名学生
冀价行费字【2001】第24号;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2008】42号
22
中国农业大学现代远程教育:高起专
50元
每生 每学分
在籍学生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2008】42号
23
中国农业大学现代远程教育:高起本
50元
每生 每学分
在籍学生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2008】42号
24
中国农业大学现代远程教育:专升本
60元
每生 每学分
在籍学生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2008】42号
25
中南大学网络教育专升本
70元
每生 每学分
在籍学生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2008】42号
26
中南大学网络教育高起专
50元
每生 每学分
在籍学生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2008】42号
27
中国人民大学网络教育
70元
每生 每学分
在籍学生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2008】42号
减免规定:1.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关于举办农村“两委”干部专科学历教育提升班的通知(冀组明字【2021】19号),每名学员减免学费1200元,免收教材费用。
2.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总工会关于做好2022年度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学历提升教育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2】55号),开放教育学员最低减免标准为专科200元,本科300元。
备注:(1)退学生学费、住宿费详细规定:①属于自愿退学或死亡的学生,按注册当年在校的时间确定退还学费和住宿费的数额。按学年计算,从学校规定的报到或注册之日到学生提出正式申请之日,学生在校时间在一个月内的,退还所缴当年学费和住宿费的百分之九十;在校时间在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不足两个月的,退还所缴当年学费和住宿费的百分之七十;在校时间在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至一个学期的,退还所缴当年学费和住宿费的百分之五十;超过一学期的,不予退费。②对于报到前预缴当学年或当期学费、住宿费的学生,在学校开学前提出退学的,学校应退还全部学费和住宿费;开学后提出退学的,按第五条规定办理(即①)。③在校时间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计算,每学年按照10个月计算。
(2)普通师范专科学费详细标准:计算机科学教学类92元/学分;其他各类88元/学分(总学分88学分),艺术、体育类可根据总学分的不同在其他类学分标准(88元/学分)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75%。
监督举报电话:2163309(单位办公室)2229101(市财政局)
举报邮箱:xtddlyj@163.com
责任人:张文卿
责任领导:胡云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