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开放大学收费项目公示表

  

邢台开放大学收费项目公示表

收费主体:邢台开放大学
收费范围:邢台市
征收方式:我校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学生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缴费;缴费人直接向市财政局缴费,经市财政局指定后,我校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
序号 收 费 项 目 收费标准 计费单位 收费对象 收费依据
1  开放教育收费:报名注册费   120元   每生   报名学生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综〔2014〕21号;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2008】42号 
2  开放教育收费:专科文经类   55元   每生  每学分   在籍学生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综〔2014〕21号;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2008】42号 
3  开放教育收费:专科理工类   60元   每生  每学分   在籍学生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综〔2014〕21号;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2008】42号 
4  开放教育收费:专升本文经类   80元   每生  每学分   在籍学生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综〔2014〕21号;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2008】42号 
5  开放教育收费:专升本理工类   85元   每生  每学分   在籍学生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综〔2014〕21号;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2008】42号 
6  开放教育补考费   30元   每生  每科   在籍学生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综〔2014〕21号;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2008】42号 
7  开放教育学位收费   外语75元,综合课程75元   每科   在籍学生   省物价局、财政厅冀价行费【2007】32号;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2008】42号 
8 退学学生退学费、住宿费 按文执行 按文  执行  在籍学生  冀教财【2003】17号;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2008】42号
9 开放大学成人业余班文科 900元 每生  每学年  在籍学生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委员会冀价行费字【1999】12号;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2008】42号
10 开放大学成人业余班理科 1100元 每生  每学年  在籍学生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委员会冀价行费字【1999】12号;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2008】42号
11 开放大学成人单招补考费 20元 每生  每科  在籍学生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冀价行费【2007】32号
12 市级开放大学收取所属教学班(工作站)管理费 按每生每年学费的15% 每生  每年学费  县级开放大学  河北省财政局、财政厅冀价行费字【1997】122号
13 住宿费 500元 每生  每年  在籍学生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2000】18号
14 普通中专学费 2300元 每生  每年  在籍学生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委员会冀价行费字【1999】12号
15 函授理科学费 900元 每生  每年  在籍学生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委员会冀价行费字【1999】12号
16 职业中专(开放大学脱产班) 1400元 每生  每年  在籍学生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委员会冀价行费字【1999】12号
17 开放大学中专业余班 700元 每生  每年  在籍学生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委员会冀价行费字【1999】12号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2008】42号
18 成人脱产班学费 3000元 每生  每年  在籍学生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字【2000】18号;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2008】42号
19 开放大学成人脱产班文科 2200元 每生  每年  在籍学生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教委冀价行费字【1999】12号
20 普通师范专科学费 按文执行 每生  每学分  在籍学生  冀价行费字【2001】第24号;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2008】42号
21 普通师范专科报名注费 60元 每生  报名学生  冀价行费字【2001】第24号;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2008】42号
22 中国农业大学现代远程教育:高起专 50元 每生  每学分  在籍学生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2008】42号
23 中国农业大学现代远程教育:高起本 50元 每生  每学分  在籍学生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2008】42号
24 中国农业大学现代远程教育:专升本 60元 每生  每学分  在籍学生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2008】42号
25 中南大学网络教育专升本 70元 每生  每学分  在籍学生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2008】42号
26 中南大学网络教育高起专 50元 每生  每学分  在籍学生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2008】42号
27 中国人民大学网络教育 70元 每生  每学分  在籍学生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2008】42号
减免规定:1.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关于举办农村“两委”干部专科学历教育提升班的通知(冀组明字【2021】19号),每名学员减免学费1200元,免收教材费用。
2.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总工会关于做好2022年度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学历提升教育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2】55号),开放教育学员最低减免标准为专科200元,本科300元。
备注:(1)退学生学费、住宿费详细规定:①属于自愿退学或死亡的学生,按注册当年在校的时间确定退还学费和住宿费的数额。按学年计算,从学校规定的报到或注册之日到学生提出正式申请之日,学生在校时间在一个月内的,退还所缴当年学费和住宿费的百分之九十;在校时间在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不足两个月的,退还所缴当年学费和住宿费的百分之七十;在校时间在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至一个学期的,退还所缴当年学费和住宿费的百分之五十;超过一学期的,不予退费。②对于报到前预缴当学年或当期学费、住宿费的学生,在学校开学前提出退学的,学校应退还全部学费和住宿费;开学后提出退学的,按第五条规定办理(即①)。③在校时间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计算,每学年按照10个月计算。
(2)普通师范专科学费详细标准:计算机科学教学类92元/学分;其他各类88元/学分(总学分88学分),艺术、体育类可根据总学分的不同在其他类学分标准(88元/学分)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75%。
监督举报电话:2163309(单位办公室)2229101(市财政局) 举报邮箱:xtddlyj@163.com
责任人:张文卿 责任领导:胡云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