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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通知
工商管理-教学与管理
发布于:2010-04-02     被浏览 次     【打印】

(一)教学计划中设必修课、限选课、选修课和集中实践环节。

(二)其中必修课由中央电大统一开设,执行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

(三)限选课为专业必修课,由中央电大统一课程名称,执行统一教学大纲,提供教材和教学服务。

(四)选修课供地方电大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时选用。地方电大也可根据本专业培养目标及当地特殊需要,自开少量有针对性的选修课。自开课程的教材、教学管理及考试工作由省级电大负责。

(五)学生可以从“公共选修课程目录”中选修课程,也允许跨学科类选课。但这部分课程的学分不得超过课程总学分的10%。

(六)为了加强教学实践环节,每门课程都规定有教学实践的具体内容,即实习、社会调查或作业等。凡是有相应教学实践环节的,必须按统一要求,由中央电大和地方电大共同组织完成。成绩计入课程总成绩,一般占总成绩的20%左右。计算机课程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30%。无实践环节成绩或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参加期末考试并取得学分。

(七)集中实践环节(包括毕业论文等)是为了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由地方电大依据中央电大教学大纲(要求)组织实施,形式可多样,学员不能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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