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办学条件,增强办学活力,保证教育质量,促进邢台老年开放大学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支持环京津冀康养产业工作的通知》(冀教职成函〔2024〕13号)《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冀教财〔2021〕17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经过充分调研论证,现制定邢台老年开放大学学费标准如下:
书法美术类、文史语言类、政教哲学类300元/课程/学期;
舞蹈体育类、养生保健类、声乐戏剧类、生活休闲类360元/课程/学期;
智能技术类、一般器乐类400元/课程/学期;
特殊器乐类(由学校提供乐器的课程)460元/课程/学期。
线上教学100元/课程/学期。
以上为最高学费标准,全市各级老年开放大学可根据不同专业类别、培养层次和教学方式等实际情况,在规定标准范围内确定每学期的具体学费收费标准。依据经济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此标准可建立每年5%-10%的动态调整机制。
本收费标准自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7月2日—8月1日,公示期30天。
邢台开放大学
2024年7月2日